商标申请什么时候缴费?依据规定,商标申请当事人及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其中,国内业务发放《缴费通知书》,国际业务发放《商标国际注册缴费通知书》。
另外,商标局针对2010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设置衔接期,衔接期为2010年12月30日至2月29日。
2010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的申请在衔接期内仍可以通过银行汇款进行缴费;截至2020年2月29日,2010年12月30日前提交的申请仍未缴纳费用并受理的,发放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和代理机构收到缴费通知书后,进行缴费。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或简易用户)缴费的,须在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缴费用户在线向商标局缴纳费用。
缴纳费用时间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收到第三方在线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为准,超过系统开放时间未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反馈信息的,视为该订单未提交。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应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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