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网站备案注意事项

山东网站备案注意事项是什么?山东网站备案网页需求:域名未备案成功前不能使用,已备案域名网页应与备案主体相符,需在网站首页正下方放置正确的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网址:

山东网站备案其他注意事项

1.单位备案:

A: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人(不可授权他人办理);网站负责人可以是具体管理网站的人员;

B:若法人是外籍人士(含港澳台)时,主体负责人处就填网站负责人,然后在网站简介处备注:法人是XX人士,使用国内负责人名义备案,并附上授权书;

2.个人备案:身份证注册地非山东省内的个人备案,需提供居住证;

个人备案应在网站简介处承诺:网站开办内容是:xxxx(一句话简要介绍网站开办内容);本人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网站内容与备注内容一致,不涉及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企业、单位等不一致的信息,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网站备案(列黑名单)等处罚。

山东个人备案请务必注意:

个人不允许备案单位网站,个人名义备案成功后,若网页涉及不允许个人备案内容(比如:企业网页、律师网、网购商城类网站、淘宝客、团购网站、医疗类网站等),将直接注销备案并列入黑名单,若是企业网站请一定企业名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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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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