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无效与撤销区别有哪些

注册商标无效与撤销区别是什么?商标权的撤销,是指因商标权产生以后的事由使商标权丧失了继续受保护的基础,由商标主管机构作出取消该商标注册的决定。商标权的无效,是指因商标权的取得存在瑕疵,由商标主管机构宣告商标权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注册商标的无效和可撤销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对二者进行细致区分对企业的品牌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起着重要的意义。

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和获取注册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当时合法权利人未发现。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比如5年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则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

在此类案例中,商标权的取得并无瑕疵,被撤销的商标权在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事由通常由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不规范所致。

商标无效

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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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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